2月13日消息,荷蘭眾議院於本週通過《第三類實際收益法案》(Wet werkelijk rendement box 3),計劃自2028年1月起重塑該國的投資稅制。新制度將對股票、加密資產、債券等大多數投資品種的“實際收益”徵稅,稅率約為36%。這意味著,即便投資者尚未出售資產,只要帳面出現增值,也需按年度繳納相關稅款。
在現行框架下,稅收更多基於假設收益率計算,而新法案則改為直接針對真實回報徵收。這一變化被視為荷蘭稅制的重大轉向。對於價格波動較大的加密資產而言,未實現收益同樣納稅的機制可能帶來明顯的流動性壓力。一些社群成員警告,若市場回調,投資者可能在繳稅後面臨帳面利潤被迅速侵蝕的風險。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和初創公司股份將適用不同規則。上述資產仍以實際出售時的資本利得為主要徵稅基礎,但相關的租金、分紅等收入仍需在當年納稅。此差異化處理被認為是對長期項目和實體經濟的一種緩衝安排。
為降低制度風險,議會同時通過修正案,將原本五年的評估周期縮短至三年,以便在新系統出現明顯問題時能更快修訂。與此同時,由D66、VVD和CDA組成的執政聯盟也已表態,計劃最終過渡至更傳統的資本利得稅模式,僅在資產出售時徵稅,並預計在2028年預算日前提交相關草案。
儘管這一過渡方案有望緩解現金流壓力,但短期內政府稅收可能因此減少。對投資者而言,未來兩年的政策博弈與立法進展,將成為影響資產配置的重要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