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守自盜私鑰,判得比偷黃金還狠,但90萬換12年真的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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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福州檢察院對盜竊比特幣非法獲利案提起公訴,案犯獲刑十二年七個月
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檢察院對一起盜竊比特幣案提起公訴。被告林某竊取汪某錢包密鑰,將4枚比特幣據為己有,非法獲利約90萬元,形成監守自盜。法院判處林某有期徒刑12年7個月並罰金30萬元;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檢方強調,雖非法定貨幣,但比特幣具備管理、轉移與價值性,屬於財產犯罪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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