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初第二個女朋友,就是完全她追我,喜歡我的那種。


我跟她分手的理由也很奇葩。
我當時說:我發現我有點喜歡你了,所以我們分手吧!
為此,她還哭了。
但是我當時真的是這個原因提的分手,因為一開始就單純的玩玩,一點不喜歡,全程被喜歡,感覺超級享受,想幹啥就幹啥,後來發現有點在乎她了,當然,只有一丟丟,我就趕緊說分手了。
因為被喜歡跟主動喜歡還有相互喜歡,完全是三種截然不同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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