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e 广场 TradFi 交易分享挑战上线!
晒单瓜分 $30,000 奖池,新人首帖 100% 中奖!
📌 参与方式:
带 #TradFi交易分享挑战 发帖,满足以下任一即可:
🔹 带今日指定 TradFi 币种标签发帖交流。
🔹 完成单笔大于 $10U 的 TradFi CFD 交易并挂载交易卡片。
🏷️ 今日指定标签:USDJPY、AUDUSD、US30、TSLA、JPN225
🎁 宠粉福利:
1️⃣ 卡片分享奖: 抽 50 人,每人送 $100 仓位体验券!
2️⃣ 发帖榜单奖: 冲排行榜,赢 WCTC 限定 T 恤!
3️⃣ 新粉见面礼: 新人首次发帖,100% 领 $10 体验券!
详情:https://www.gate.com/announcements/article/51221
今天有个信息,很多人可能没注意到。
上海二中院近期专门开了个研讨会,讨论的是涉虚拟货币案件怎么统一尺度。
涉及洗钱,不是只看“结果”,更是看你当时知不知道钱是有问题的,不能一刀切地按结果倒推责任。
只要你主动去做“掩饰、隐瞒资金来源和路径”的行为,在认定上就已经非常敏感了,不需要等到钱洗干净才算。
单纯自己持币、交易,一般不被当成经营行为,但如果你明知道对方在做非法或变相的换汇操作,还用虚拟货币帮忙倒一手,情节一重,性质就完全变了。
币圈不是不能参与,但做中间角色的人,真要想清楚自己站在哪。
有些事情可能当时觉得就是帮个忙、赚个差价,但是法律认定上就是另一回事了。
以后也少给身边人透露自己是炒币的,对他好对你自己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