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途控股遭美國股東提起集體訴訟,股價跌約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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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財新網於 7 月 14 日報道,某投資者已向美國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針對富途控股(NASDAQ: FUTU)的證券集體訴訟,訴訟以違反美國《1934 年證券交易法》關於證券欺詐和控制人責任的規定為由,被告包括富途控股及其創始人兼董事長兼 CEO 李華(Leaf Li)、CFO 陳宇;訴訟指控公司股票跌約 32%。

集體訴訟期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

根據 KSF 律師事務所新聞稿,集體訴訟涵蓋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期間(含首尾兩日)購買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富途控股證券的投資者;如希望擔任本集體訴訟的首席原告,須在 2026 年 8 月 25 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

本案目前正在紐約南區聯邦地區法院審理中,案號 26-cv-05453。KSF 律師事務所由前路易斯安那州總檢察長 Charles C. Foti II 擔任合夥人,該事務所去年憑藉獲得的賠償總額被評為全美前十強證券訴訟律師事務所之一。

訴訟具體指控:未取得中國牌照持續開展跨境業務,財務業績遭誇大

根據 KSF 律師事務所新聞稿,訴訟指控的虛假和誤導性陳述及遺漏包括:

未遵守中國監管要求:公司未取得必要牌照或批准,持續在中國大陸開展跨境證券業務、公募基金銷售及期貨業務

面臨重大處罰風險:因上述行為,公司極有可能面臨包括追繳非法所得在內的處罰

財務業績遭誇大:上述問題導致公司財務業績遭誇大

對外披露具有誤導性:被告對公司業務、運營和前景的正面陳述具有重大誤導性,和/或缺乏合理依據

李華與陳宇被列為個人被告,主要因兩人對富途向美國 SEC 提交的文件、業績公告及其他對外披露具有審核、批准或控制權。

背景:中國罰款 18.5 億元人民幣,SEC 調查期權內幕交易

根據報道,此次集體訴訟有多項背景事件:

· 中國監管機構以為內地投資者提供無牌跨境證券交易服務為由,對富途處以約 18.5 億元人民幣罰款,富途股價暴跌,創始人李華單日身家蒸發約 17 億美元;

· 美國 SEC 正就做市商 Susquehanna 的指控展開調查——涉及不明交易方在中國監管 2026 年 5 月 22 日宣布打擊行動前,大舉買入 Up Fintech(老虎證券母公司)相關美股選擇權;

· 美國法院已應申請凍結疑似相關帳戶在富途及 Up Fintech 平台上的資產,並允許傳票要求揭露帳戶持有人身份。

常見問題

富途控股集體訴訟的核心指控是什麼?

根據 KSF 律師事務所新聞稿,訴訟指控富途控股在未取得中國必要牌照的情況下,持續在中國大陸開展跨境證券、公募基金銷售及期貨業務,導致財務業績遭誇大,對外披露具有重大誤導性,違反美國《1934 年證券交易法》的證券欺詐和控制人責任規定。

有興趣參與集體訴訟的投資者需要在何時申請?

根據 KSF 律師事務所新聞稿,集體訴訟涵蓋 2023 年 5 月 24 日至 2026 年 5 月 27 日期間購買富途證券的投資者;如希望擔任首席原告,須在 2026 年 8 月 25 日之前向法院提出申請。

富途控股的創始人 CEO 李華為何被列為個人被告?

根據訴訟文件,李華與 CFO 陳宇被列為個人被告,主要因兩人對富途向美國 SEC 提交的文件、業績公告及其他對外披露具有審核、批准或控制權,符合控制人責任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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