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金管會通過「台積電條款」,上市股票 2027 年起可美元發股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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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已於 4 月底修正《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開放上市櫃公司對外資股東發放美元計價現金股利;市場稱此為「台積電條款」,預計第 3 季完成系統建置,2027 年配息季正式上路。央

台積電條款內容:金管會 4 月修正法規,2027 年配息季正式實施

根據金管會公告,「台積電條款」的法規依據為今年 4 月底修正的《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管理辦法》;修正後允許上市櫃公司對外資股東發放美元計價現金股利,預計第 3 季完成系統建置,2027 年配息季正式上路。

聯電(2303)等美元收付貨款頻繁的電子大廠也表態正向看待:美元進、美元出,現金管理與避險成本可省一道手續。本國股東不受影響,照領新台幣計價股利;此措施僅適用外資股東,散戶完全無感。

減少兩次換匯的機制原理:楊金龍說明外資配息外匯摩擦的結構問題

根據央行總裁楊金龍在立法院的說明,現行制度的問題在於:上市公司要發放新台幣計價的股利,需先把美元收入賣掉換成新台幣;外資股東收到股利若決定匯出,又得再買回美元——形成「兩次換匯」,每次都在外匯市場留下買賣壓力,容易放大匯率波動,尤其在配息季集中換匯時更為明顯。

若改以美元直接發放,理論上可跳過「先賣後買」這一步,減少外匯市場來回摩擦;換匯的時點與主體從公開市場搬移至公司與外資之間,操作更為乾淨俐落。

台積電條款的三大限制:適用對象、受惠規模與外資匯出行為的不確定性

根據楊金龍及文章分析,此措施存在三項主要限制:

適用對象有限:僅適用外資股東,本國股東照領新台幣股利;真正受惠的公司集中在外資比重極高的少數權值股(以台積電 72% 外資持股為代表),多數上市櫃公司股利結構無需改變

受惠規模集中:多數上市櫃公司不具備比照辦理的條件或必要,外匯市場整體減壓效果有限

外資匯出行為不確定:外資領息後不一定立刻匯出,可能視投資策略重新配置資金回股市,這與股利用何種貨幣發放無直接關係

楊金龍以「柳樹理論」形容央行干預原則:容許匯率適度擺動,必要時出手調節,但美元股利頂多修剪季節性強風,新台幣走弱的真正主因(美台利差、全球資金流向與台灣資本市場外匯需求)央行目前尚無明確工具可直接對應。

常見問題

台積電條款何時正式生效,適用哪些公司?

根據金管會公告,「台積電條款」預計第 3 季完成系統建置,2027 年配息季正式上路;適用對象為有意向外資股東發放美元計價現金股利的上市櫃公司,以外資持股比重高的權值股(如台積電、聯電等)為主要受益對象;本國股東不受影響。

此措施是否能「救台幣」或顯著穩定匯率?

根據央行總裁楊金龍的說明,其原話為此措施「對於穩定匯率應該會有幫助」,明確表示用途為穩定配息季的換匯波動,並非扭轉新台幣匯率趨勢。楊金龍以「柳樹理論」形容央行立場:允許適度波動,美元股利頂多減少季節性換匯壓力,影響新台幣長期走勢的主因(美台利差、全球資金流向)不在此措施範疇內。

台積電外資持股比重為何,為何此措施以其命名?

根據報道,台積電外資持股比重約 72%,2026 年單次配息規模達千億元新台幣等級,為台股外資集中換匯壓力最大的個股之一;外資合計持有台股市值近 50%。由於台積電的規模與外資持股特性最契合此措施的受惠條件,市場因此以「台積電條款」稱呼此次法規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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