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戶投資者:我賣有現金擔保的賣權。這是做期權的安全、負責任的方式。


我:你有多少現金用來支持它們?
散戶投資者:現在?大約$50k 就作為抵押品放著。
我:所以$50k 基本上沒賺到什麼,整個市場都放著,只是“以防”你被指派?
散戶投資者:嗯……它必須在那裡來擔保賣權。
我:那就是現金拖累。它悄悄地侵蝕你的回報。那個$50k 整個時間都可以在你的基本投資組合中複利10%。
散戶投資者:等等,我可以不用把所有現金都放著就擔保賣權?
我:這就是投資組合擔保賣權的全部意義。我的$VOO 和$Q 支持交易,並且持續複利,同時我還能收取相同的權利金。
不要讓一大堆現金只是為了支持你的賣權而腐爛……
“安全”的現金一點也不賺錢,這是你回報的隱形稅。
用你的投資組合來擔保你的賣權,讓那筆錢雙倍發揮作用。
查看原文
此頁面可能包含第三方內容,僅供參考(非陳述或保證),不應被視為 Gate 認可其觀點表述,也不得被視為財務或專業建議。詳見聲明
  • 打賞
  • 回覆
  • 轉發
  • 分享
回覆
請輸入回覆內容
請輸入回覆內容
暫無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