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要求分拆上市需股东批准,7月6日加强董事会监督

根据金融委员会和韩国交易所7月6日消息,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若寻求上市,必须获得母公司股东批准,同时交叉上市规则更为严格。根据新指南,股东同意需获得出席表决权半数以上赞成且占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25%。持股超过3%的股东,其超出部分不计入表决权计算。母公司董事会须进行股东影响评估、制定保护措施并披露程序。这些要求同样适用于海外上市。违反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导致罚款或信息披露违规认定;未履行程序义务可能面临最高10亿韩元的上市合同罚款及停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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