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 設定 6 月 30 日截止期限,要求數位資產公司取得執照

根據 ASIC,數位資產公司必須判斷是否需要金融服務許可證,並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申請。該期限標誌著一項臨時不採取行動立場的結束;此前該立場曾讓公司在不立即執法的情況下評估監管指引。

在期限過後仍持續在未取得所需授權的情況下營運的公司,將面臨違反金融服務法的風險,罰則包括最高可達年度營收 10% 的罰款。該許可要求屬於更廣泛的《數位資產框架法》改革的一部分,預計將於 2027 年 4 月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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