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正要求公開徵求意見,針對一項倡議以釐清與特定衍生性商品相關的定義與解釋,包括《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下的交換合約(swaps)與證券基礎交換合約(security-based swaps)。該聯合請求涵蓋這些定義的適用範圍、排除事項,以及監管機關應如何處理嶄新或新興產品,例如預測市場平台上的事件合約(event contracts)與永續期貨合約(perpetual futures contracts)。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主席 Michael S. Selig 表示,該請求使監管機關有機會處理《多德-弗蘭克法案》第七篇(Title VII)中長期存在、並壓制公平競爭與負責任創新的模糊之處;證券交易委員會主席 Paul Atkins 則表示,若干定義的釐清早就迫切需要,特別是點到事件導向型產品。時機正好與 CME Group 對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提起訴訟相吻合,原因是該機關決定批准 Kalshi 在美國提供永續期貨交易,並將該等產品分類為期貨合約而非交換合約。 《多德-弗蘭克法案》第七篇賦予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對交換合約的權力,但證券基礎交換合約歸證券交易委員會管轄,而分類將決定適用於衍生性商品的交易場所、法遵框架、資本規則、申報義務與客戶保護。
這些定義決定由哪個監管機關掌管以及哪種法規體系適用於衍生性商品。被分類為期貨合約的產品可能在一套框架下交易,而交換合約則可能觸發一套不同的規則,涵蓋登記、結算、申報以及參與者資格。廣泛在海外使用的永續期貨合約並不會以傳統期貨合約相同方式到期,其結構也引發了疑問:當永續期貨在美國提供時,應將其視為期貨或交換合約。預測市場平台上的事件合約提供與特定結果掛鉤的合約,而非傳統金融工具,因而形成類似的分類問題:監管機關必須決定既有衍生性商品法規能延伸到何種程度,直到某一產品落入不同的法律類別,或需要新的指引。
CME Group 就該機關批准 Kalshi 在美國提供永續期貨交易並將該等產品分類為期貨合約而非交換合約一事,向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提起訴訟。CME 指出,核准程序推翻了所述的交換合約(swap)定義,並迴避了所需的監管體系。CME Group 執行長 Terrence Duffy 在本週稍早表示,永續期貨應依交換合約來監管。簡言之,CME 指控,透過授權 Kalshi 及其他業者以將類似的加密貨幣永續合約作為期貨合約進行掛牌的方式進入衍生性商品市場,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使新的進入者加入 CME 的零售期貨市場,企圖與 CME 爭奪零售客戶。該案顯示分類決策如何影響市場准入:若永續合約被歸類為期貨,可能為新的進入者提供一條更清晰的路徑以在面向零售的衍生性商品中競爭;而若被歸類為交換合約,則可能帶來更沉重的法遵負擔與更狹窄的可用市場。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則對該訴訟提出反駁,並表示尋求駁回,理由是該挑戰與政府的促進創新(pro-innovation)政策主軸相衝突。
公開徵求意見程序為交易所、加密貨幣公司、市場參與者與法律專家提供正式管道,以影響各機關如何解讀《多德-弗蘭克法案》的定義。對交易所而言,這次審查可能改變既有期貨交易場與加密原生企業,以及預測市場平台之間的競爭格局。對加密貨幣公司而言,結果可能影響美國永續期貨是否能在期貨框架下發展,或是否會面臨更複雜且較不易讓零售用戶接觸的交換合約監管體系;因為永續期貨是全球流動性最強的加密貨幣交易產品之一,但美國的准入仍相較於海外場域受限。對預測市場而言,該審查可能決定事件合約是否仍被納入聯邦衍生性商品框架,或是繼續面臨法律挑戰,爭論這些合約是否類似賭博產品、金融合約,或是混合類別。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就什麼事要求公開徵求意見?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與證券交易委員會正要求公開徵求意見,針對一項倡議以釐清與特定衍生性商品相關的定義與解釋,包括《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下的交換合約與證券基礎交換合約。該聯合請求涵蓋這些定義的適用範圍、排除事項,以及監管機關應如何處理嶄新或新興產品,例如預測市場平台上的事件合約與永續期貨合約。
為什麼 CME Group 要起訴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ME Group 就該機關批准 Kalshi 在美國提供永續期貨交易並將該等產品分類為期貨合約而非交換合約一事,向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提起訴訟。CME 指出,核准程序推翻了所述的交換合約(swap)定義,並迴避了所需的監管體系;而 CME Group 執行長 Terrence Duffy 在本週稍早表示,永續期貨應依交換合約來監管。
衍生性商品的分類如何影響市場准入?
分類決定適用於衍生性商品的交易場所、法遵框架、資本規則、申報義務與客戶保護。被分類為期貨合約的產品可在一套框架下交易,而交換合約可能觸發另一套規則,涵蓋登記、結算、申報以及參與者資格,進而影響哪些公司能夠掛牌合約,以及零售用戶接觸其交易的難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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