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命令三名被告在誹謗案中向美的集團支付 50 萬人民幣

在 5 月 22 日, 美的集團宣布,一家法院已就三名涉嫌在其個人社群媒體帳號上發布貶損且惡意內容,攻擊公司及其品牌的誹謗案作出裁決。根據法院裁定,被告李、劉和謝必須向美的集團合計支付 50 萬人民幣賠償,並透過其經驗證的帳號發表公開道歉,且公告內容需置頂 3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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