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金融監督院提交給國會議員金相勳(Kim Sang-hoon)與韓昌玟(Han Chang-min)的資料,從 2023 年起為期三年的期間內,韓國證券公司透過「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sell-proceeds collateral loans)賺取了 175.36 億韓元的利息收入。Kiwoom Securities 與 Mirae Asset Securities 佔 2025 年全部利息收入的 90.7%,其中僅 Kiwoom 當年就募集了 36.59 億韓元。之所以會出現這些貸款,是因為韓國的 T+2 交割制度要求投資人在出售股票後需等待兩個營業日才能收到出售款項,促使部分投資者以已確認的出售款項為擔保借貸,利率最高達到每年 10%。總統李在明(Lee Jae-myung)於 3 月就此提出質疑後,監管機關開始加強審視。他質疑,為何投資者在今天賣出股票後,資金必須等到後天才能到手。
在 2025 年,10 家主要韓國證券公司自「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收取的利息為 65.92 億韓元,較 2024 年的 50.86 億韓元增加 15.06 億韓元。Kiwoom Securities 以 2025 年 36.59 億韓元領先,Mirae Asset Securities 則賺取 23.21 億韓元。僅在 2026 年前四個月,總利息收入就達到 53.6 億韓元,超過 2024 年全年度數字。此期間 Kiwoom Securities 募得 31.32 億韓元,Mirae Asset Securities 則賺取 16.8 億韓元。Kiwoom 在 2026 年前四個月的利息收入是其第一季金融商品利息獲利 18.8 億韓元的兩倍。Kiwoom Securities 一位官員表示,使用私人銀行服務的企業客戶、海外投資者與高資產客群較少使用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而 Kiwoom 零售客戶佔比高,才使其在這一借貸產品上的比重更大。
「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允許投資者在 T+2 交割日期到來前,就先以股票出售款項為擔保借款。投資者為了能提前一至兩天取得資金,需針對已確認的出售款項支付利息。NH Investment & Securities 的年利率最高為 10%,而 Kiwoom Securities 的年利率為 9.5%。Samsung Securities 為 9%,Shinhan Investment 則依客戶資產最高可達 9.9%。Mirae Asset Securities 自 5 月 27 日起將利率由 9% 下調至 7.95%。部分券商會避免在產品名稱中使用「貸款」一詞:Meritz Securities 稱其為「立即提領出售資金服務」(Immediate Withdrawal of Sale Funds Service);而 Toss Securities 與 Kakao Pay Securities 則使用「提前收取股票出售款」(Receive Stock Sale Proceeds in Advance)。這些貸款在一至兩天後完成交割時會自動償還,因而對證券公司而言實質上近乎零風險。隨著零售投資者的保證金借貸規模上升,使用量也同步增加。
韓國民主黨議員趙仁哲(Cho In-cheol)於 5 月 7 日提出一項資本市場法修正案,要求證券公司就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的利率計算基礎進行揭露。該法案將要求公開揭示在公司以已出售或已贖回的證券作為擔保、向外提供信用時,所收取利率背後的理由與細節。趙表示,儘管由於已確認的交割款項可作為擔保,這些借貸實質上近乎零風險,但證券公司仍收取過高利息,最高可達 10%,而要求揭露利率計算流程將能消除不合理的暴利。審計院(Board of Audit and Inspection)自 4 月 24 日起開始檢視證券公司的保證金融資以及借貸利率是否適當,作為一項名為「金融投資人保護狀況」(Financial Investor Protection Status)審查的一部分,涵蓋金融服務委員會與金融監督院。此次審查將確認借貸利率計算與揭露的適當性,以及費用的透明度。李在明總統於 3 月在總統府主持的一場資本市場會議上提出此議題,質疑今天出售股票的投資者為何必須等到後天才拿得到出售款項,並指出在此期間,證券公司似乎獲益顯著。
在韓國股市中,「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是什麼?
「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是一種產品,允許投資者在 T+2 交割日期前,先以已確認的股票出售款項作為擔保借款,作為對價以每年 9% 至 10% 的利率支付利息,並取得提早一至兩天的資金。
在 2026 年前四個月,Kiwoom Securities 從這些借貸中賺了多少利息收入?
根據提交給國會的金融監督院資料,Kiwoom Securities 在 2026 年前四個月透過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取得 31.32 億韓元的利息收入。
已提出哪些監管行動,針對這些借貸利率?
趙仁哲議員提出於 5 月 7 日修法,要求證券公司就以出售款項作為擔保的借貸利率計算的基礎與細節向外公開揭露;同時,審計院也自 4 月 24 日起開始檢視借貸利率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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