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金融委員會和執政黨共同民主黨於8日在國會舉行政策會議,最終確定了ESG揭露規則,要求合併資產達10兆韓元以上的KOSPI上市公司自2028年起在事業報告書中強制揭露永續資訊。2029年門檻將降至5兆韓元,2030年可能進一步擴大至2兆韓元,需視評估而定。金融委員會公平市場局局長金美貞表示,政府將最初的30兆韓元門檻下調至10兆韓元,以涵蓋KOSPI 200指數,滿足機構投資者對足夠數據點以實現多元化投資策略的需求。揭露框架將從以交易所為基礎的自願報告,轉變為依《資本市場法》進行的強制法定申報。
金融委員會設定2028-2030年實施時程,分級資產門檻
合併資產達10兆韓元以上的公司將於2028年開始強制揭露ESG資訊。2029年門檻降至5兆韓元。政府將評估2028-2029年的揭露表現,並考慮於2030年將要求擴大到資產達2兆韓元以上的公司。最終計畫在2028年涵蓋291家公司(含子公司),2029年涵蓋3171家公司。
金美貞表示,30兆韓元門檻僅涵蓋57家公司,不足以滿足需要多元化投資組合的機構投資者。10兆韓元門檻涵蓋KOSPI 200指數,政府認為這是可行的實施範圍。
政府強制將ESG數據納入事業報告書法定申報
政府將立即透過事業報告書實施強制法定揭露,放棄最初從交易所自願揭露過渡到法定要求的計畫。公司自2028年起將依《資本市場法》申報ESG資訊。
金融委員會引入三年責任豁免,同時打擊漂綠行為
政府將在實施的前三年內,豁免所有揭露的ESG資訊在《資本市場法》下的民事損害賠償、行政制裁及刑事處罰。但故意漂綠行為自第一年起即仍須承擔民事損害賠償及行政責任。
金美貞澄清,三年豁免不適用於故意漂綠案件。金融監督院企業揭露處將從第一年開始審查揭露內容,因為最初受規範的公司數量可控。她表示,將根據公司是否認識到其行為的違法性來判定故意漂綠,執法標準將隨著案件累積而發展。
三年豁免期過後,對於具有內在不確定性的資訊——包括前瞻性陳述、估算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及第三方數據——將適用安全港條款,若公司提供合理依據,則可免除責任。
範疇三排放揭露延至2031-2033年
涵蓋供應鏈排放的範疇三排放揭露將延後三年。合併資產達10兆韓元以上的公司須自2031年開始揭露範疇三數據,5兆韓元以上者自2032年開始,2兆韓元以上者自2033年開始。非高碳產業的小型公司將豁免於範疇三揭露。
韓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將於2026年進行試行測試
韓國會計準則委員會將於2026年進行試行測試,邀請主要產業的代表性公司及專家參與,以制定並發布最佳實務揭露範例。國民年金公團將在基金管理活動(包括企業參與)中增加使用ESG揭露資訊。
金融委員會委員長李鍚原表示,揭露路線圖明確了方向與目標,委員會將加速推動包括《資本市場法》修正案在內的實施措施。他強調,政府將與相關部會合作,制定全面的支援措施,以實現可信的揭露。
政府與共同民主黨計畫最早於本月起草《資本市場法》修正案。
常見問題
韓國金融委員會於8日針對ESG揭露宣布了哪些事項?
金融委員會與共同民主黨最終確定規則,要求合併資產達10兆韓元以上的KOSPI上市公司自2028年起在事業報告書中強制揭露ESG資訊,2029年門檻降至5兆韓元。
為何政府將資產門檻從30兆韓元下調至10兆韓元?
金融委員會公平市場局局長金美貞表示,30兆韓元僅涵蓋57家公司,不足以滿足需要多元化投資組合的機構投資者,而10兆韓元涵蓋KOSPI 200指數,提供足夠的數據點。
公司在實施初期會獲得哪些責任保護?
政府將在實施前三年內豁免所有ESG揭露資訊的民事損害賠償、行政制裁及刑事處罰,但故意漂綠除外,後者自第一年起即仍須承擔民事損害賠償及行政責任。